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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如何衔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04:32

员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员工物质利益,协助员工及其家族处理某些特别困难和兴办团体福利事业所付出的费用。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问题】
若公司2008年薪酬税前扣除限额100万,实践福利费开销10万,07年结余敷衍福利费贷方余额4万,请问08年福利费税前扣除为10万仍是6万?
【回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联接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98号)规则:
四、关于曾经年度员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业的弥补告诉》(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则,企业2008年曾经依照规则计提但没有运用的员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今后年度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应首要冲减上述的员工福利费余额,缺乏部分按新税法规则扣除;仍有余额的,持续留在今后年度运用。企业2008年曾经节余的员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归于员工权益,假如改动用处的,应调整添加企业应交税所得额。
依据上述规则,贵公司2008年实践发作的员工福利费10万元,应先冲减2007年余额4万元,缺乏部分6万元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则扣除。因6万元不超越当年答应税前扣除的薪酬薪水总额14%,所以6万元能够在2008年全额申报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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