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13:07
发布部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 工商明电[193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标准市场主体行为、树立市场竞争规矩、树立和保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经济立法,一起,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施行监督管理功能所根据的根本法令,该法将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为了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施行作业,现告诉如下: 一、一九九三年九月十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了《关于仔细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学习宣扬作业的告诉》。各地要严厉依照该告诉的精力和要求,持续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宣扬和训练作业,争夺在下一年三月底曾经,完成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律人员的训练。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济查看部分是贯彻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首要法律部分,其它业务部分要给予密切合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律应施行笔直领导,上级对下级要加强监督查看,下级有必要遵守上级,以强化法律力度。 三、要加强法律部队的思维、安排、风格建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现有的法律人员进行必要的充分和调整,会集一批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的优秀干部到法律部队中来,以保证精确地贯彻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 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过程中,有必要坚持以下几点: 1.要严厉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的功能权限进行监督查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履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机关,工商所、查看站、缉私队等法律机关只能以其从属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义下发处分决定书。 2.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业要有方案、有步骤地进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十二月一日该法施行后,首要要有要点地对违法有奖销售行为、公用企业乱用经济优势的行为、制售冒充伪劣商品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办,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认作业要点。 3.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办案的和谐、辅导,对下级机关请示汇报的在法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讨处理。 4.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厉依照办案程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施行监督查看,在新的办案程序下发前,可参照原办案程序履行。 5.在监督查看和办案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精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6.法律人员在监督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必要出示查看证。 五、要留意加强与其它法律机关的通力协作,搞好和谐、合作,一起保护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 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贯彻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过程中,要加强研讨和学习,留意堆集经历,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典型事例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归纳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