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共同承包是指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22:20
一、“联合一起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单位一起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承包某项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在联合承包方式中,由参与联合的各承包单位一起组成的联合体作为一个单一的承包主体,与发包方签定承包合同,承当实行合同职责的悉数职责。在联合体内部,则由参与联合体的各方以协议约好各安闲联合承包中的权力、职责,包含联合体的管理方式及一起管理机构的发生方法、各方担任承当的工程使命的规模、利益共享与危险分管的方法等等。至于由两个以上的单位一起出资组成一个法人实体,由该法人实体承包工程项目,与发包方缔结承包合同,则归于该法人实体的独自承包。不是本条所说的联合一起承包。
二、联合一起承包方式,适用于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杂乱的建筑工程。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杂乱的建筑工程,工程使命量大、技能要求杂乱、建造周期较长,需求承包方有较强的经济、技能实力和抗危险的才能。由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一起承包,能够会集各方的经济、技才能量,发挥各自的优势,大大增强投标竞争的实力;对发包方来说,也有利于进步出资效益,确保工程建造质量。
三、在联合一起承包中,参与联合承包的各方应就承包合同的实行向发包方承当连带职责。所谓“连带职责”,是指在同一债权债款联系的两个以上的债款人中,任何一个债款人都负有向债权人实行悉数债款的职责;债权人能够向其间任何一个或多个债款人恳求实行债款,能够恳求部分实行,也能够恳求悉数实行;负有连带职责的债款人不得以债款人之间对债款分管比例有约好而回绝实行部分或悉数债款。连带债款人中一人或多人实行了悉数债款后,其他连带债款人对债权人的实行职责即行免除。而对连带债款人内部联系而言,清偿债款超越依照债款人之间的协议约好应由自己承当的比例的债款人,有权要求其他连带债款人归还他们各自应当承当的比例。
四、联合承包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一起承包,当参与联合承包的具有相同专业的各单位资质等级不一起,为避免呈现越级承包的问题,本条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联合体只能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答应业务规模承包工程。
二、联合一起承包方式,适用于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杂乱的建筑工程。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杂乱的建筑工程,工程使命量大、技能要求杂乱、建造周期较长,需求承包方有较强的经济、技能实力和抗危险的才能。由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一起承包,能够会集各方的经济、技才能量,发挥各自的优势,大大增强投标竞争的实力;对发包方来说,也有利于进步出资效益,确保工程建造质量。
三、在联合一起承包中,参与联合承包的各方应就承包合同的实行向发包方承当连带职责。所谓“连带职责”,是指在同一债权债款联系的两个以上的债款人中,任何一个债款人都负有向债权人实行悉数债款的职责;债权人能够向其间任何一个或多个债款人恳求实行债款,能够恳求部分实行,也能够恳求悉数实行;负有连带职责的债款人不得以债款人之间对债款分管比例有约好而回绝实行部分或悉数债款。连带债款人中一人或多人实行了悉数债款后,其他连带债款人对债权人的实行职责即行免除。而对连带债款人内部联系而言,清偿债款超越依照债款人之间的协议约好应由自己承当的比例的债款人,有权要求其他连带债款人归还他们各自应当承当的比例。
四、联合承包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一起承包,当参与联合承包的具有相同专业的各单位资质等级不一起,为避免呈现越级承包的问题,本条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联合体只能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答应业务规模承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