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概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03:08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按照我国法令在我国境内建立的悉数本钱由外国出资者出资的企业。
外资企业的外国出资者可所以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安排和个人。外资企业依我国法令在我国境内建立,因而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安排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独立承当法令职责。在安排方式上,外资企业可所以法人,也可所以非法人实体,具有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获得法人资格,其安排方式一般为有限职责公司,外国出资者对企业的职责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安排的外资企业,能够采纳合伙和个人独资的方式,这儿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一起出资在我国境内建立的企业,其法令依据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则。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出资者依法在我国境内出资建立的企业,外国出资者对企业债款负无限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