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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06:55
出租人的交给责任
租借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借物交给给承租人运用、收益,承租人付出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应当依照约好将租借物交给承租人。租借物分主物和从物时,在交给主物的一起应将从物一起交给承租人所谓交给是将租借物的搬运占有至承租人。由于承租人要获得租借物的运用权就有必要对该租借物占有,占有是能够运用的条件。
因而,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依照约好向其交给租借物。所谓依照约好交给租借物,包含依照约好的租借物的称号、数量、交给方法、时刻和地址向承租人交给租借物。假如租借物分主物和从物时,在交给主物的一起应将从物一起交给承租人。例如,交给的租借物为轿车时,在交给轿车的一起应将轿车钥匙一起交给承租人。交给的地址可所以承租人所在地,也可所以出租人所在地。这由合同的实行地址来决议,租借物分主物和从物时,在交给主物的一起应将从物一起交给承租人如一修建企业租借塔吊,出租人可将塔吊送到修建工地,也能够由承租人到出租人处将塔吊拉走。出租人交给的租借物有必要契合合同约好的运用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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