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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收房纠纷如何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07:10
法令问答
因为房产发作胶葛,在老百姓的眼中现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些胶葛不只发作于房子买卖过程中,乃至也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咱们将最近一段时间收到的读者来信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事例进行了收拾,一起请专门的法令专家对此进行了回答。
一、逾期办证,能否退房?
吴小姐问:我于2004年5月16日与开发商签定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好自实践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出房子所有权证、契证以及土地证,但并未约好违约责任。我于2005年4月13日入住该房子。时至2006年2月,该房子的土地证依然没有办出,我是否能够要求免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房?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胶葛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司法解说”)的规则,只要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出卖人未奉告买受人又将该房子抵押给第三人”或许“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子的才干要求免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你已于2005年4月13日实践入住该房子,因而不存在免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司法解说”第十八条之规则,“因为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的处理房子所有权挂号的期限内未能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好外,出卖人应当承当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好违约金或许丢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能够依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规范核算。”你与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尽管没有约好违约责任,但依据上述司法解说,开发商需付出的违约金为:已付购房款×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规范(即万分之二点一)×从2005年7月14日起计至土地证办好之日的天数。
二、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是否共有产业?
陈先生问:我在成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款是我出的,与银行的按揭借款合同也是以我的名义签定的。成婚之后我和太太一起归还按揭尾款。现在咱们因为爱情不好,预备离婚,我太太说这套房子她也有份,要求我依照房子市值的一半付出给她补偿款。我终究需不需要付出这笔钱?
答:依据陈先生的论述,因为签定房子买卖合同的是陈先生,合同责任是由他在婚前实行的,相应的合同权力也应由他一人享有,所以该房子是陈先生的个人产业。至于因购房而发生的按揭借款,陈先生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款联系构成于婚前,归于他的个人债款,而他和太太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一起归还的按揭尾款应该视为运用夫妻一起产业归还陈先生个人的婚前债款,离婚时陈先生应将一起还款部分的一半付出给太太,作为其客观上使该房子保值、增值的一种补偿。
三、房子年限怎样知晓?
李小姐问:我在某小区看中了一套房子,房东说是1999年建成的房子,产证是2000年5月领出来的,土地运用权证上显现的土地运用截止日期则是2065年5月20日。这两个日期中终究哪一个能够反映房子的实践缔造年限?假如房东故意隐秘,我该怎样去核实?
答:这两个日期都无法反映房子的缔造年限。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子所有权人实践获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假如是二手房,有些现已易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终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或许远远超出房子实践的建成日期。别的,依据土地运用权证上显现的截止日期能够推断出该房子是于1995年5月20日获得土地运用权,但开发商是否一经获得土地运用权便开端缔造房子则无从判别。
李小姐假如想要了解该房子的缔造年限,能够去房管局查询,或许向街坊、大街、物管公司探问。最终,李小姐还能够在与房东签定的转让合同中约好,假如房子的实践缔造年限与房东所言不符,房东应承当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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