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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后是否可以要回承包经营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00:44
读者李先生来电咨询:我1993年经过家庭承揽获得5.5亩的土地承揽经营权,并依法办理了挂号。2009年,我将自家的部分土地2亩转包给同村的张某,约好每年给付1000元。直到2012年张某回绝给付我转包费用,宣称该土地的承揽经营权现已归其一切,并拿出了其与村委会签定的土地承揽合同。合同中约好了以建造经济开发小区为由,占用部分农田自行洽谈补偿。想咨询律师能不能要回这2亩土地的承揽经营权?
听讼网律师回答:村委会作为发包方,就同一块土地先后发包给李先生和张某确有违法不当之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农村土地承揽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规则,村委会与张某签定的承揽合同无效,应当返还土地承揽经营权给李某。《农村土地承揽法》清晰了犁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土地承揽今后,发包方不得不合法改变、免除承揽合同。本案中李先生的承揽土地经营权2023年才到期,村委会单独将李先生的2亩承揽地发包给张某,回收李先生的部分承揽地是违法的。而李先生在合同期限内转包的流通行为是法令答应的,并不影响原承揽联系,流通的收益应归李先生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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