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金融租赁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11:44

网友发问:
金融租借公司计提的坏账预备能否税前扣除?
律师回答: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借款丢失预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9号)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现就方针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誉社和金融租借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借款丢失预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针问题,告诉如下:一、准予税前提取借款丢失预备金的借款财物规模包含:(一)借款(含典当、质押、担保等借款);(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誉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誉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借款等各项具有借款特征的危险财物;(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当对外还款职责的国外借款,包含世界金融组织借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借款、日本世界协力银行不附条件借款和外国政府混合借款等财物。
二、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借款丢失预备金核算公式如下: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借款丢失预备金=本年底准予提取借款丢失预备金的借款财物余额×1%-到上年底已在税前扣除的借款丢失预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核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交税所得额。
因而,金融租借公司应收融资租借款计提的契合上述条件的借款丢失预备金能够税前扣除,除此之外,不契合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各项财物减值预备、危险预备等预备金开销不允许税前扣除。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