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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格式条款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20:30
咱们知道,关于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经营者有安全保证的职责。有的经营者为了躲避职责,采纳格局条款的方法来革除自己的法律职责。那么,安全保证职责格局条款有用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安全保证职责格局条款无效
新消法第十八条规则:宾馆、商场、饭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顾客尽到安全保证职责。
新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则: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运用格局条款的,应当以明显方法提请顾客留意产品或许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许费用、实行期限和方法、安全留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职责等内容,并依照顾客的要求予以阐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局条款、告诉、声明、店堂告示等方法,作出扫除或许约束顾客权力、减轻或许革除经营者职责、加剧顾客职责等对顾客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不得使用格局条款并凭借技术手段强制买卖。格局条款、告诉、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安全保证职责的概念及法理根据
安全保证职责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顾客、潜在顾客或许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产业安全依法承当的免遭损害的职责。旅馆、车站、商铺、饭馆、茶馆、邮电部门的经营场所,体育馆、动物园、公园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的营业厅等向大众供给服务的场所,都归于经营场所。对经营场所所负有安全保证职责的主体,包含经营场所的所有人、管理者、承揽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安全保证职责或许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经营者的安全保证职责的法理根底是社会活动安全留意职责。社会活动安全留意职责由诚笃信用原则派生而来的,它来源于德国法院法官从判例中发展起来的社会活动安全留意职责或许一般安全留意职责的理论。社会活动安全留意职责原先指保持交通安全而言。这以后扩张于其他社会交往活动,以强调在社会生活上应负防备损害的职责,详细指“在自己与有职责的领域内,从事或继续特定风险的,负有职责状况采纳必要的、具等待可能性的防备措施,维护第三人免于风险”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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