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09:05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有哪些?需契合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包含出售、交流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买卖条件,获得必定收益的行为;交流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搬运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搬运给受让人的行为。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契合下列条件:
(1)依照出让合同约好现已付出悉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依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好进行出资开发,归于房子建造工程的,完结开发出资总额的25%以上,归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构成工业用地或许其他建造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子现已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子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依照国务院规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处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则能够不处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依照国务院规则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房地产转让,应当签定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