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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货运代理协议样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07:01

 海运出口货运署理协议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两边经友爱洽谈,就甲方托付乙方署理海运出口货运事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两边职责:
1. 作为甲方的货运署理,应定时向甲方供给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 甲方应依据出口货运托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实在的托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只或船公司则应在托付书上注明。
3. 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材料进行仔细的审阅,依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状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组织有关事宜。
4. 甲方担任准时供给乙方作业所需的材料及相应的合作(材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品称号、类型、数量、毛重、毛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托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早7天供给给乙方,如供给材料等拖延原因此导致的结果,乙方不承当相应的职责。
5. 甲方如要求更改材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天告诉乙方,如因改变材料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当。
6. 台湾基隆海运费:USD230/20’ 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二、 费用与结算:
1. 经甲方要求,乙方赞同按以下第种方法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 (2)备用金 (3)转帐 (4)汇票
2. 甲方须按协议约好的时刻付出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行付款职责,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品、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发生的职责和费用由甲方承当。
3. 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 出口货运托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履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许诺。
2. 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公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两边应及时告诉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 本协议尽事宜,两边应友爱洽谈处理。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4. 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收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两边如无贰言,协议主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贰言或停止协议,有必要提早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诉对方。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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