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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则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8:53
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实行法令、办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利,一项完好的行政权既包含决议权,也包含实行权。前者处理的是责任的设定问题,后者处理的是责任实行受阻时的完成问题。
法令咨询:
行政强制实行可否在任何时刻、选用任何方法施行?
律师答复: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则,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许法定节假日施行行政强制实行。可是,情况紧急的在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纳中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法迫使当事人实行相关行政决议。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五十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实行扫除阻碍、恢复原状等责任的行政决议,当事人逾期不实行,经催告仍不实行,其结果现已或许将损害交通安全、形成环境污染或许损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能够代实行,或许托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实行。
第五十一条代实行应当恪守下列规则:
(一)代实行前送达决议书,代实行决议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代实行的理由和根据、方法和时刻、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实行人;
(二)代实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实行,当事人实行的,中止代实行;
(三)代实行时,作出决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参与监督;
(四)代实行结束,行政机关参与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实行人和当事人或许见证人应当在实行文书上签名或许盖章。
代实行的费用依照本钱合理确认,由当事人承当。可是,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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