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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13:21
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项。签定合同时除了对合同自身的内容进行讨论,对合同的签定人也要细心衡量,看对方是否有使合同收效的的权限。那遇到假充别人名义签合同的状况怎样处理呢?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材料,供您查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处理您的疑问,也欢迎您直接来网站和律师进行交流。
案情简介: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
2012年7月29日,王某运用假造的户口本、身份证,假充房主即王某之父的身份,在某房子中介公司,以出售一处房子为由,与徐某签定房子买卖合同,约好购房款为100万元,并当场收取徐某定金1万元。2012年8月12日,王某又收取徐某付出的购房首付款29万元,并约好余款过户后给付。后两边在处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王某虚伪身份被住建委工作人员发现,余款未获得。2013年4月23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抄获。次日,王某的亲属将赃物交还徐某,徐某对王某表明体谅。
法院判定: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构成合同欺诈罪
王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其行为已构成合同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律师说法: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构成合同欺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的;
(二)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
本案中,王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冒用其父亲的名义与徐某签定房子买卖合同,骗得徐某资产,徐某已将30万元交付给王某,王某构成欺诈罪。但王某是以签定合同的方法施行的欺诈,应以特别规则优先适用,以合同欺诈罪科罪。王某在归案后,王某的亲属将赃物交还徐某,徐某对王某表明体谅,作为王某从轻量刑情节。
以上是关于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是否构成合同欺诈罪的相关介绍,小编在此提示广大群众,在签定合同时应先承认其是否是签定人自己,而不是单纯看合同内容来促进买卖。假如您对合同欺诈罪还有相关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期望在这里您能够得到更全面更交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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