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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土地税申报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04:35

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房产税和土地税的核算
一.房产税向房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不需要每月申报,只要按年度或季度申报即可,申报期限跟一般地税税种相同,在申报期后次月10日内(详细以当地税务部分规则为准)自用房产交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核算交纳。
房产租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根据。
详细减除起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按照房产余值核算交纳的,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核算交纳的,税率为12%。
即:年应纳房产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率)*1.2%或=房产年租金*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按年征收、分期交纳。
交税期限由省级政府规则。
二.土地运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乡镇土地运用税(以下简称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人,应当交纳土地运用税.土地运用税以交税人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根据,按照规则税额核算征收.土地运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各地详细适用的单位税额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拟定相应的适用税额规范,报省级政府同意履行.土地运用税按年核算、分期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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