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既遂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15:55
争夺公私资产,数额巨大的,构成争夺罪,那么争夺罪立案规范是什么,争夺罪既遂规范是什么,信任不少人也会有疑问,别着急,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咱们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为你答疑解惑,好了,咱们一同去了解了解吧。
一、争夺罪的立案规范是什么
依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则,争夺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争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是构成争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争夺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条规则:“争夺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规范如下:
(一)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解说第1条规则的数额起伏内,别离确认本地区履行的详细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二、争夺罪的既遂规范是什么
争夺公私资产。争夺公私资产,有必要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违法,即数额较大是建立争夺罪的法定条件。因而,假如行为人争夺公私资产价值未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不构成违法,应当视为违背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争夺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3条的规则,争夺公私资产尽管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则的“违法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处分”,免予刑事处分:
榜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归于初犯或许被唆使违法的;
第二,自动投案、悉数退赃或许退赔的;
第三,被钳制参与争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争夺罪。例如,债务人多去债务人的资产以赔偿债务或完成债务的行为,归于民事纠纷,不应以争夺罪论处。
一、争夺罪的立案规范是什么
依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则,争夺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争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是构成争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争夺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条规则:“争夺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规范如下:
(一)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解说第1条规则的数额起伏内,别离确认本地区履行的详细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二、争夺罪的既遂规范是什么
争夺公私资产。争夺公私资产,有必要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违法,即数额较大是建立争夺罪的法定条件。因而,假如行为人争夺公私资产价值未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不构成违法,应当视为违背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争夺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3条的规则,争夺公私资产尽管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则的“违法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处分”,免予刑事处分:
榜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归于初犯或许被唆使违法的;
第二,自动投案、悉数退赃或许退赔的;
第三,被钳制参与争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争夺罪。例如,债务人多去债务人的资产以赔偿债务或完成债务的行为,归于民事纠纷,不应以争夺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