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20:27
金融租借作为金融业中与实体经济结合最严密的事务形状之一。在直接租借的买卖结构中,金融租借既能够协助承租人更新设备、融通资金,也能够拉动供货商的产品销售。在售后回租的买卖结构中,金融租借能够盘活承租人的存量财物,充分其营运资金。跟着金融租借的不断发展,其对实体经济的推进效果也更加显着。
依照《金融租借公司管理办法》规则,我国请求建立金融租借公司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则的公司章程;
(二)有契合规则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有契合任职资历条件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而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借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五)建立了有用的公司管理、内部操控和危险管理体系;
(六)建立了与事务运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事务运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有保证事务继续运营的技能与办法;
(七)有与事务运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办法和其他设备;
(八)银监会规则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依照《金融租借公司管理办法》规则,我国请求建立金融租借公司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则的公司章程;
(二)有契合规则条件的发起人;
(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四)有契合任职资历条件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而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借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五)建立了有用的公司管理、内部操控和危险管理体系;
(六)建立了与事务运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事务运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有保证事务继续运营的技能与办法;
(七)有与事务运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办法和其他设备;
(八)银监会规则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