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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17:27

日照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
缴存公积金的员工,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能够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一)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
(二)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或许有用居留身份;
(三)具有安稳的作业和收入,信誉杰出,有如期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四)请求人及其所在单位已与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树立正常的住宅公积金缴存联系,已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12个月以上;
(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缔造、翻建或许大修一般自住住宅,其间购买住宅的应当已交给不低于国家有关文件规则份额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六)能够供给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
(七)请求人、爱人和担保人应当授权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誉信息根底数据库查询个人信誉情况;
(八)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查询】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最高额度、最长年限和购房首付份额由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依据国家方针和本市实际情况当令提出调整计划,报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五险一金查询】住宅公积金借款担保方法能够采纳住宅公积金缴存人担保或许有满足代偿才能的第三人担保、房产典当担保、质押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担保。
员工请求借款时应当填写借款请求表并供给下列材料:
(一)自己、爱人及一起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一起还款承诺书(担保书);
(二)婚姻情况证明;
(三)房子证明材料;
(四)自己、爱人及一起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和经银行查询的信誉证明;
(五)有用的典当、质押、确保等担确保明;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件、单据的实在性、合法性和借款人、爱人以及担保人的有关个人信誉资历、资信进行检查评价,并与借款人进行面谈。
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借款或许不准予借款的决议,并告诉请求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企业和借款相关人单位应当为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员工供给实在的材料和便当,不得阻遏契合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的员工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借款人提早归还部分住宅公积金借款本息或许一次性提早归还悉数借款本息的,受托付银行不得收取违约金。
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和受托付银行应当依照各自责任,一起做好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发放、收回作业,确保住宅公积金资金安全。
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在确保住宅公积金正常提取和借款的前提下,经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同意,能够将住宅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但不得从事国债回购或许托付理财事务,禁止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典当等担保事务。
住宅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在受托付银行开立的住宅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树立住宅公积金借款风险准备金、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办理费用和建造城市廉租住宅的弥补资金。增值收益计提借款风险准备金后的悉数余额,实施“出入两条线”办理,并依照上级有关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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