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08:43
一、股东的权力
1.公司章程规则的权力。
2.暂时股东会的提议招集权
3.对董事和高档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
4.推举权和被推举权。股东有权推举和被推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令、法规、公司章程规则获取盈利,分取公司停止后的剩下财物。
6.强制闭幕公司的恳求权。《公司法》第183条规则,公司运营管理发作严峻困难,持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到重大丢失,经过其他途径不能处理的,持有公司悉数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闭幕公司。
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本钱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8.知情质询权。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财政会计报告,对公司的运营提出主张或许质询,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照实向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职责公司的监事供给有关状况和材料,不得阻碍监事会或许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酬劳的状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承受股东的质询。
9.抉择计划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或托付代表参与)股东(大)会并依据出资份额或其他约好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抉择的恳求吊销权,规则:股东假如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招集程序、表决方法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章程,或许抉择内容违背公司章程的,股东能够自抉择作出之日起60日内,恳求人民法院吊销。
10.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章程的规则,给公司形成丢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申述权时,契合条件的股东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危害补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意图。有别于一申述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历: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接连180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代表公司提申述讼。
(3)被告规模:一类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则的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2条第三款规则的“别人”,即别人侵略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形成丢失的,契合条件的股东也能够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儿的“别人”应当包含任何侵略公司利益的天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践操控人,或不法侵吞公司财物的债款人等。
(4)职责事由:具有违背第六章规则的忠诚职责和勤勉职责的行为(原因),该行为导致了公司危害成果的发作。
(5)举证职责:在归责原则上规则了“过错职责”,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状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述,而应先寻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恳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履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申述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或别人。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职责公司的监事,或许董事会、履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则的股东书面恳求后回绝提申述讼,或许自收到恳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申述讼,或许状况紧急、不当即提申述讼将会使公司利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别人侵略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形成丢失的,股东能够依照上述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7)诉讼成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股东仅仅依照其股权份额的数量在财政上共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留意: 股东代表诉讼处理了曩昔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留意:有限公司层面首要体现为“独自股东权”,在股份有限公司层面首要体现为“少量股东权”,以保护小股东利益。
二、股东的职责
1)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准时足额交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4)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1.公司章程规则的权力。
2.暂时股东会的提议招集权
3.对董事和高档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
4.推举权和被推举权。股东有权推举和被推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令、法规、公司章程规则获取盈利,分取公司停止后的剩下财物。
6.强制闭幕公司的恳求权。《公司法》第183条规则,公司运营管理发作严峻困难,持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到重大丢失,经过其他途径不能处理的,持有公司悉数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闭幕公司。
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本钱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8.知情质询权。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财政会计报告,对公司的运营提出主张或许质询,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照实向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职责公司的监事供给有关状况和材料,不得阻碍监事会或许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酬劳的状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承受股东的质询。
9.抉择计划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或托付代表参与)股东(大)会并依据出资份额或其他约好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抉择的恳求吊销权,规则:股东假如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招集程序、表决方法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章程,或许抉择内容违背公司章程的,股东能够自抉择作出之日起60日内,恳求人民法院吊销。
10.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章程的规则,给公司形成丢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申述权时,契合条件的股东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危害补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意图。有别于一申述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历: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接连180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代表公司提申述讼。
(3)被告规模:一类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则的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2条第三款规则的“别人”,即别人侵略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形成丢失的,契合条件的股东也能够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儿的“别人”应当包含任何侵略公司利益的天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践操控人,或不法侵吞公司财物的债款人等。
(4)职责事由:具有违背第六章规则的忠诚职责和勤勉职责的行为(原因),该行为导致了公司危害成果的发作。
(5)举证职责:在归责原则上规则了“过错职责”,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状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述,而应先寻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恳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履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申述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或别人。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职责公司的监事,或许董事会、履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则的股东书面恳求后回绝提申述讼,或许自收到恳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申述讼,或许状况紧急、不当即提申述讼将会使公司利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别人侵略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形成丢失的,股东能够依照上述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7)诉讼成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股东仅仅依照其股权份额的数量在财政上共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留意: 股东代表诉讼处理了曩昔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留意:有限公司层面首要体现为“独自股东权”,在股份有限公司层面首要体现为“少量股东权”,以保护小股东利益。
二、股东的职责
1)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准时足额交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4)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