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前有什么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11:29
一、履行死刑指令的签发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当即履行的判定、裁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履行死刑的指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当即履行的判定、裁决,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履行死刑的指令。
二、履行死刑的主体及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履行死刑指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履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履行死刑指令后,应当在7日内履行。
三、履行死刑的场所和办法
死刑能够在刑场或许指定的拘押场所内履行。死刑选用枪决或许打针等办法履行。选用打针办法履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许拘押场所内履行。选用枪决、打针以外的其他办法履行死刑的,应当事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
四、死刑履行前的要求
1.履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晤其近亲属或许其近亲属提出会晤罪犯请求的,人民法院能够允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给履行死刑,应当在交给履行3日前告诉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履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履行死刑临场监督告诉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许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定或许裁决和履行死刑的指令。临场监督履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履行死刑的场所、办法和履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
3.履行死刑前,指挥履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造笔录,然后交给履行人员履行死刑。在履行前,假如发现可能有过错,应当暂停履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4.履行死刑应当发布,不该示众。处决罪犯的公告要挑选在恰当范围内,恰当地址粘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状况。制止游街示众或许有其他有辱被履行人品格的行为。
五、履行死刑后的处理
1.履行死刑结束,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的确逝世后,在场书记员制造笔录。交给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履行死刑状况(包含履行死刑前后相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履行死刑后,交给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罪犯家族。
3.履行死刑后,担任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以下事项:
(1)关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检查,触及财产继承、债款清偿、家族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族,一起仿制存卷备检;触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告诉罪犯家族在期限内收取罪犯尸身;有火化条件的,告诉收取骨灰。过期不收取的,由人民法院告诉有关单位处理。关于死刑罪犯的尸身或许骨灰的处理状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履行死刑后,告诉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当即履行的判定、裁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履行死刑的指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当即履行的判定、裁决,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履行死刑的指令。
二、履行死刑的主体及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履行死刑指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给原审人民法院履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履行死刑指令后,应当在7日内履行。
三、履行死刑的场所和办法
死刑能够在刑场或许指定的拘押场所内履行。死刑选用枪决或许打针等办法履行。选用打针办法履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许拘押场所内履行。选用枪决、打针以外的其他办法履行死刑的,应当事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
四、死刑履行前的要求
1.履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晤其近亲属或许其近亲属提出会晤罪犯请求的,人民法院能够允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给履行死刑,应当在交给履行3日前告诉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履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履行死刑临场监督告诉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或许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定或许裁决和履行死刑的指令。临场监督履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履行死刑的场所、办法和履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
3.履行死刑前,指挥履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造笔录,然后交给履行人员履行死刑。在履行前,假如发现可能有过错,应当暂停履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4.履行死刑应当发布,不该示众。处决罪犯的公告要挑选在恰当范围内,恰当地址粘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状况。制止游街示众或许有其他有辱被履行人品格的行为。
五、履行死刑后的处理
1.履行死刑结束,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的确逝世后,在场书记员制造笔录。交给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履行死刑状况(包含履行死刑前后相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履行死刑后,交给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罪犯家族。
3.履行死刑后,担任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以下事项:
(1)关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检查,触及财产继承、债款清偿、家族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族,一起仿制存卷备检;触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告诉罪犯家族在期限内收取罪犯尸身;有火化条件的,告诉收取骨灰。过期不收取的,由人民法院告诉有关单位处理。关于死刑罪犯的尸身或许骨灰的处理状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履行死刑后,告诉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