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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如何申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2 23:47

【处理地址】:东莞社保局及其各区处理部
【处理时限】:立刻处理,必要时能够延伸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69-12333
处理条件:离退休职工逝世。
处理材料:《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殡仪馆的专用发票原件、社保卡。
申领救济费还需供给如下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居(村)委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2、户口簿;
3、自己身份证(亲属申领待遇);
4、在读校园出具的证明(在校学生);
5、劳动能力判定成果且判定成果有必要为“彻底损失劳动能力”(超越十六周岁的子女且伤残无工作能力)。
申领流程:
1、单位社保专管员或其亲属向社保经办组织提交材料;
2、经社保经办组织对单位社保专管员或其亲属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阅,且为契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在办结事务次月15日后,社保经办组织将逝世待遇划拨到其原收取根本养老金的账户。
【补白】:
1、无单位的由其亲属处理。
2、每月的最终一个工作日不处理此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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