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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22:35

南宁市参保女员工参加了生育稳妥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刻接连、准时、足额交纳稳妥费才干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助(一胞一孩安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补贴(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交纳生育稳妥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规范按月发给生育补贴,缺乏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只需将医院单据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专管人员,由工作人员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处理生育险报销即可。
用人单位应当在女员工或男员工的爱人处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申领生育稳妥待遇,并供给以下有效证件及资料:
1、填写《南宁市员工生育稳妥待遇给付申请表》;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以及医疗保健组织出具的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难产、天然流产、因医学需求或因计划生育需求停止妊娠的,供给医疗组织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供给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疗保健组织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
5、属男员工爱人享用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项规则的证件及资料外,还需供给结婚证、爱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爱人寓居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
用人单位不安规则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申领生育稳妥待遇的,员工自己能够在处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提出申请。
南宁市医保中心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
如有不清楚的,请于行政班时刻(周二、周五下午在外)致电南宁市医保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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