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用人单位没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18:01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作联系的明显证明,便是 ,在入职时签定,在离任时要处理离任手续,假如用人单位没给职工处理离任手续有什么法令危险?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则事例,概况请看下文。
一、根本案情
1992年6月,郝××入职华××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作业, 1997年1月,郝××被华××公司的控股股东华××机械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委任为该公司驻深圳就事处常任代表兼主任。1997年12月15日,郝××向香港公司恳求为其处理提前退休(时年45岁),香港公司予以赞同并就退休事宜先后达成了一系列协议,两边约好香港公司从1998年1月1日起发放生活费给郝××直至其办好退休手续,并为郝××一次性预交悉数养老保险费,一起约好由郝××自行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局恳求处理退休手续。2001年—2007年期间,郝××因对生活费标准不满,曾多次与香港公司交涉,后又因香港公司深圳就事处于1997年被吊销,逐将华××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先后向委员会和法院提起裁定及诉讼。因华××公司未能举证郝××现已离任,终审法院确认两边依然存在劳作联系,成果判定如下:一、华××公司按每月2795元的标准发放郝××1998年1月到2007年3月的生活费;二、华××公司依照2795元为基准交纳郝××正常退休前的社会保险费。2007年3月,郝××到达退休年龄,华××公司以郝××早于1997年1月调到香港公司为由,回绝为其处理退休事宜。郝××退休手续延迟到2008年4月处理。2008年12月,郝××再次向南山区裁定委员会提出劳作裁定,要求华××公司向其付出因延迟处理退休手续发作的丢失等十余项费用,合计74万余元。我所承受华××公司托付,指使曾常青律师参加了2008年12月立案的劳作裁定。现该案现已南山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裁定判决。
二、劳作裁定成果
华××公司付出郝××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期间的生活费28811元;驳回郝××其他裁定恳求。
三、本案焦点
职工调离企业后,未处理离任手续,是否还存在劳作联系;延迟处理退休手续形成的丢失怎么核算。
四、律师剖析
榜首,依据《》第五十条的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免除或许时出具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作者处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联系搬运手续。用人单位对现已免除或许停止的劳作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检。本案中两边并未处理任何离任交代手续,用人单位也无依据证明两边已,因而应确认两边依然存在劳作联系。
第二,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调和劳作联系促进法令》第二十五条的规则: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作合同停止。……..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享用按月收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法令》的规则履行。依据该规则,当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之日起,依照养老保险规则的标准享用相应的待遇。本案中郝××于2007年3月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2007年4月到2008年3月期间,郝××应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即为其未处理退休手续而遭到的丢失。
五、点评
此劳作争议历时长达11年,耗尽了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的人力物力。而争议发作的根本原因,是在职工离任时,用人单位因人事管理准则不标准,即未依法为职工处理离任手续,也未保存职工离任的有关依据,致使劳作联系是否免除无法确认。该案也提示用人单位在人事管理中应标准用工准则,职工离任时,一定要处理离任手续和离任交代,一起保存好职工的人事档案,离任职工档案保存时刻至少两年,必要时应向法令顾问咨询,做好危险防备作业。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