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14:00(一)新增建造用地有偿运用费:每平方米14元。根据财综[2009]24号
(二)土地管理费:运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越征地总额的3%。根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则。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状况别离收取不低于点评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根据鲁疆土资发[2000]252号文件规则。
(四)犁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前三年均匀年产量的10—12倍收取(每亩10000—12000元);占用一般犁地的按前三年均匀产量的8—10倍收取(每亩8000—10000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山东省施行<土地管理法>方法》第十六条规则。
(五)土地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每超越500平方米加收40元。根据[1995]鲁土籍字第11号文件规则。
(六)土地运用证工本费:精装本每本20元,精装本每本10元。根据计价格[2001]1734号文件规则。
(七)土地租金:划拨土地补办租借手续,根据用地性质和土地等级按每平方米1.04—6.59元收取;划拨土地运用权租借,依照用地性质,以租借合同额的15—25%的规范收取;出让土地改动用处的,依照实践用处的土地纯收益之差收取租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国有土地租借方法》、泗政办发[2001]50号文件及县长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