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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的程序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10:04
 劳作法第二条对该法的适用范围规则得十分明确,即其用人单位主体有必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国家机关、工作安排和社会团体等。因为个人雇工的雇主是上述用人单位以外的主体,故其雇主与雇工之间的胶葛不适用劳作法的有关规则,也就是说,它不能依照劳作争议的处理方法去处理。
网友发问: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的程序适用
律师回答:个人雇工与劳作法意义上的劳作联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雇佣联系。其主要差异就在于两者雇主的主体不同
相关法律常识:劳作法第二条对该法的适用范围规则得十分明确,即其用人单位主体有必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安排、国家机关、工作安排和社会团体等。因为个人雇工的雇主是上述用人单位以外的主体,故其雇主与雇工之间的胶葛不适用劳作法的有关规则,也就是说,它不能依照劳作争议的处理方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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