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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二手房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8:12

国家有关房地产税收方针施行后,社会各界十分注重,但一些人对房地产触及的税收方针还不彻底了解,对个人二手房生意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方针也议论纷纷。
问:这次国家调整房地产税收方针的施行作用怎么?
答:5月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造部等七部分《关于做好安稳住所价格作业的定见》(简称《定见》),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分研讨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告诉》等一系列办法,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保证调整住所转让环节营业税等方针履行到位,加大对投机性和出资性购房等房地产生意行为的调控力度。现在,方针的作用已开端闪现。
一是房地产开发出资增幅有所回落。据统计,1-5月,全国完结房地产开发出资4644.2亿元,同比增加24.3%,增幅比1季度下降2.3个百分点,呈逐月回落趋势;占同期固定资产出资的23.6%,所占比重别离比1-3月、1-4月下降2.1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
二是产品住所生意中大户型、高价位住所生意量下降较大。1-5月,有16个城市产品房成交量呈负增加,大户型、高价位住所成交量降幅显着。二手住所成交量开端趋减。
三是产品住所均匀出售价格涨幅趋于平稳。据统计,1-5月,全国产品住所均匀价格为2756元/平方米,同比增加11.3%,增幅比1-4月回落1.6个百分点。
四是出资投机性购房很多削减,消费需求逐渐趋于合理。可以说,跟着中心安稳住所价格的各项调控方针的连续出台,房地产商场渐趋理性,正朝着遏止投机、操控出资、引导合理消费、安稳产品住所价格的预期方针方向开展。
“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拟开征一些新税种”的说法不正确
问:现在房地产业首要触及到哪些税种?这些税种中与个人转让房地产有关的方针规则有哪些?
答:房地产业触及房地产开发建造、保有、转让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触及的税收方针也不尽相同。依据国家税法和方针规则,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交税触及的税种包含契税、营业税(附加征收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本年实施的宏观调控方针,从税收方针上讲,有所调整的首要是房地产业转让环节应交纳的营业税,其他税收方针没有改变。近来,一些媒体报道了单个当地对个人转让房地产拟开征一些新税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一是契税方针。为鼓舞个人改进住所条件,促进一般住所生意商场的开展,国家规则对个人购买自用一般住所,暂折半征收契税。在本年房地产业税收方针调整中,从价格、面积、容积率三方面清晰了享用优惠方针的一般住所规范。从本年6月1日起,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方针也将依照一致的一般住所规范履行。
二是营业税方针。国家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则,单位和个人出售不动产,按成交价格征收5%的营业税。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所缺乏2年易手生意的,出售时按其获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一般住所超越2年(含2年)易手生意的,出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一般住所超越2年(含2年)易手生意的,出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子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三是个人所得税方针。依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则,个人转让房子等产业所得,应按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详细规则我后边还要谈到。
四是土地增值税方针。土地增值税也有一些优惠方针。如因国家建造需求依法征用、回收的房地产,对居民个人具有的一般规范住所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是印花税方针。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则,个人生意房地产按生意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生意双方征收印花税。
对个人二手住所生意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早有明文规则
问:最近一段时期,对个人二手住所生意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议论纷纷,请问,个人二手住所生意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对个人二手住所生意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是这次国家安稳住所价格的一项税收新方针,而是早有明文规则,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在征收的。首要,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则,个人出售自有住所获得的所得,应按“产业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一起,为促进我国居民住所商场的健康开展,规范征纳行为,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建造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所所得怎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清晰规则,详细分三种状况交税:
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所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所,其应交税所得额依照转让产业的收入额减除产业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产业时付出的有关费用。
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所,其应交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所的出售价,减除住所面积规范的经济适用住所价款、原付出超越住所面积规范的房价款、向财务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则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三是员工出售以成本价(或规范价)出资的集资协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所、经济适用住所以及拆迁安顿住所,对比已购公有住所确认应交税所得额。
问:对个人二手住所生意所得有没有税收优惠方针?
答:首要有两种状况可享用优惠方针: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仅有日子用房获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所并拟在现住所出售1年内按商场价从头购房的交税人,其出售住所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交税保证金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交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所出售额的,悉数交还交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所出售额的,依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所出售额的份额交还交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问:为什么有许多人误认为对个人二手住所生意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一项新方针?
答:首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曾经个人二手房生意不活泼,生意量不大,社会注重度不强,别的,1999年三部委联合拟定的税收方针也宣扬得不行,所以没有引起我们充沛注重;二是近年来一些当地的税务机关对这项方针的履行不到位;三是本年6月以来,一些当地重申了这项方针,加强了税收征管,给一些人造成了为合作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新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幻觉,其实对个人转让产业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依法进行的,现已多年了。
发言人最终指出,现行税收方针表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方针精力,履行好这些税收方针规则,将促进一般住所出资,按捺炒作行为,促进房地产商场健康开展。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保证这些方针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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