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罪名的定义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22:45在我国刑法中,防卫过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防卫过当仅仅刑法理论上的一个说法,可是并不能以为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则这个罪就不承当刑事责任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防卫过当会依据行为人的片面罪行或客观结果,征引相应的刑法分则条文科罪,关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相关法令可参阅: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许别人的人身、产业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纳的阻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形成危害的,归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显着超越必要极限形成严峻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掠夺、强奸、劫持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纳防卫行为,形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归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错致人逝世罪】过错致人逝世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错致人重伤罪】过错伤害别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