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00:50第1条 为了加强财政办理,树立健康有序的财政办理次序,规范学院财政出入审计,确保审计作业质量,依据国家及教育部有关规则,结合我院实践,特制定本方法。
第2条 本方法适用于院内各单位及院所属企业或企业化办理单位等。
第3条 本方法所称财政出入审计,是指学院审计处或学院托付审计的社会审计组织对学院及其所属单位各项资金的拨付、筹措、创收、办理和运用以及产业物资办理、运用的实在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和点评。
第4条 财政出入审计的意图,是促进学院贯彻履行国家财经法规,进一步履行“财政出入两条线”,加强资金和产业物资的办理,进步其运用效益,保证我院各项教育工作的顺利发展。
第5条 财政办理及内部操控准则审计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项。
1. 财政办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否契合国家的有关规则。
2. 是否按规则设置了财政办理组织,装备了合格的财政人员,财政处是否对全院各项财政作业实行了一致办理。
3. 财政办理单位内部是否分设不相容岗位,印鉴办理是否彼此操控与限制。
4. 管帐核算是否契合国家管帐法规、管帐准则和学院的有关规则。
5. 财政规章准则和内部操控度是否健全、履行是否有用。
第6条 财政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项。
1. 各项收入包含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工作收入、运营收入、创收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罚没收入和其他各类收入是否按出入两条线进行一致办理、一致核算,是否实在和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秘、截留、移用、拖欠或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 收费的项目、规范和规模是否合规、合法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收费收据是否规范一致,管帐处理是否合规、合法,有无私行添加收费项目、扩展收费规模、进步收费规范等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克己收据等违规问题。
3. 是否按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规则将应上缴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第7条 财政开销审计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项。
1. 各项开销包含财政开销、工作开销、运营开销、自筹基本建设开销和对所属单位的补助开销是否按预算或方案履行,有无超预算、超方案等问题。
2. 各项开销是否严格履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规则的开销规模、开销规范,有无搬运、虚列虚报、违反规则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3. 各项开销所获得的运用效益怎么,有无出资失误或丢失糟蹋等问题。
第8条 资金结余及其分配状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项。
1. 各项出入结余是否独自反映,管帐处理是否合规。
2. 各项结余分配是否契合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则,有无多提或少提职工福利基金、滥发钱物等问题。
第9条 专项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项。
1. 建筑基金、设备置办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的提取以及学院各单位自行提取或设置的基金是否契合国家及学院的有关规则,是否及时足额提取或拨付到位。
2. 各类专项资金的办理是否合规,是否依照规则的运用单位或用处进行付出或专款专用,运用效益怎么。
3. 各类专项资金是否依照规则设置专门的账户进行独自核算,核算是否合规。
第10条财物审计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项。
1. 现金和各种存款的办理和运用是否契合规则,内部办理准则是否健全,履行是否有用;银行开户是否合法,有无多头开户、租借、出借或转让账户等问题;各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则的内容进行核算,有无公款私存和将工作资金在其他账户核算的状况;资金的存贷是否合规、安全,有无违纪违规和存在资金危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