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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加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时发放如何做会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00:50

【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就个税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说到,“关于既有年终加薪(双薪)又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交税人而言,应将两项收入兼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税负与2005年以来的担负相同,没有改变。”一起国税发〔2005〕9号规则在一个交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交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选用一次。问:假如年终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在同一月发放,能否按《答记者问》中提及的,将两项收入兼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假如不可以,该怎么核算?
【回答】
依据《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9号)规则:
“三、在一个交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交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选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应在发放是由付出单位代扣代缴,在不同月份发放年终奖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兼并依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核算个人所得税。只能运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核算方法,再次发放时需求并入当月薪酬按薪酬薪水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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