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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病亡” 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11:09
一员工因脑出血晕倒在办公室,一周后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单位和员工家族就这名员工的逝世是不是工伤呈现了定见不合
作业中发作的意外,其景象有时会超出人们的幻想。在今日的“员工法令维权在线”栏目中,咱们将解析一同员工因脑出血晕倒在办公室,一周后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的事例。一起阐析“视为工伤”和“视同工伤”这两个不同的法令概念,以及两者在享用工伤待遇时是否存在不同。提示广阔劳动者留意的是,员工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可视同工伤,依法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事例:在办公室晕倒,一周后在医院逝世
2008年,王质彬应聘到某工程设计公司,任市场部司理。
2010年7月13日下午2时许,王质彬忽然在公司办公室晕倒,搭档们赶忙将他送到离单位最近的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一起,通知了王质彬的妻子胡娜。胡娜赶到医院后,医师告诉她,王质彬被检查出脑出血,状况十分风险。王质彬进入医院后,一向处于昏倒状况,一个星期后,终因抢救无效而身亡。
洽谈:签非工伤协议,公司补偿10万元
作业发作后,单位和胡娜就王质彬的逝世是不是工伤呈现了定见不合。胡娜以为,老公是在办公室昏倒导致逝世的,应该归于工伤,公司应按工伤规范进行处理。但公司以为,王质彬不是死在办公室里,不该算工伤。通过长达5个小时的洽谈,胡娜和公司终究达到一致定见,签下了非工伤协议,公司补偿家族10万元,家族表明承受。
律师:“视同工伤”和“视为工伤”平等享用工伤待遇
本案中,王质彬的逝世究竟是不是工伤,这个问题十分要害。市总工会法令援助律师王庆云对此解说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员工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等状况,应归于工伤。而员工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可视同工伤,依法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王律师进一步解说说,关于视同工伤的景象,要留意掌握三点,作业时刻、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逝世。只要一起满意这三个要求才干被视同工伤,享用工伤保险待遇。这儿的“作业时刻”,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好或用人单位规则进行作业的时刻,包含单位合法要求加班加点的时刻、劳动者为正确履行职责所做的预备性和后续性的作业时刻;而“作业岗位”一般则指员工日常地点的作业岗位及从事本单位作业时地点的岗位。至于“突发疾病逝世或许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中的“突发疾病”是指各类疾病;而“48小时”的起算时刻,则以医疗机构的初度确诊时刻作为突发疾病起算时刻,且该发病、抢救应是从作业岗位到抢救的医疗机构之间“两点一线”,其间不该有其他的更广泛的外延,比方回家后逝世或处理其他作业后逝世的景象。
本案中,王质彬在办公室昏倒,符合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岗位的要求,但他是在昏倒一个星期后才逝世的,超出了经“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逝世”的要求,因而不符合工伤确定(视为工伤)的规模,不该算作工伤。关于“视同工伤”的景象,从劳动者的视点说,不管是“确定工伤”仍是“视同工伤”,对其终究享用的工伤待遇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视同”的原意是说,这类景象本不该归于工伤的维护领域,但考虑到其与作业存在着必定的联络,然后作为工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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