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住房要缴纳房产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4:32房产税是我国对房子开征的一种税,我国对房产税开征规模、适用目标都是有规则的,而我国现在赶紧对房产税进行改革,以适用社会的为段开展,那么哪些情况下住宅要交纳房产税?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什么情况下住宅要交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中心首先是哪些情况下住宅要交纳房产税?这个问题首要涉及到两方面,一是征收房产税的地域规模,二是归入房产税征收目标的住宅规模,下面以重庆市的具体措施为例进行介绍:
(一)征收房产税的地域规模。试点的地域规模在主城九区,包含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二)归入房产税征收目标的住宅规模:
1、个人具有的独栋产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级住宅。高级住宅是指建筑面积买卖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产品住宅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3、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宅。
二、房产税怎样核算
房子买卖的过程中,假如所购买的房子归于买卖规模,房产税怎样核算?房产税的核算首要考虑一下几个比较重要的要素,一是缴税人,二是计税价值,三是计税税率,四是应缴税额。下面具体介绍:
(一)缴税人缴税人为应税住宅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缴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许产权未确定及租典胶葛未处理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税。
(二)计税价值。计税根据应税住宅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买卖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价值作为计税根据。独栋产品住宅和高级住宅一经归入应税规模,如无新的规则,不管是否呈现产权变化均属缴税目标,其计税买卖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化。归于本办法规则的应税住宅用于租借的,按本办法的规则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三)税率核算。
1、独栋产品住宅和高级住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产品住宅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宅,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宅,税率为0.5%。
(四)应缴税额的核算。个人住宅房产税应缴税额的核算。应缴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买卖单价×税率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缴税人应税住宅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目前我国对住宅缴税房产税还处于试点阶段,首要涉及到征收房产税的地域规模、征收房产税的地域规模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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