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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07:35
指定监督寓居是监督寓居的一种特别状况,假如当事人不适用一般监督寓居的,是能够指定寓居监督寓居的,而且监督寓居期限是能够折抵刑期的。那么,指定居所监督寓居的条件是什么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内容供阅览,期望对您有用。
指定居所监督寓居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指定居所监督寓居的特别条件是指具有适用监督寓居必备条件的一起,要发动指定居所监督寓居,还必须满意的额定条件,主要有两种状况:
榜首,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第二,关于涉嫌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特别严峻贿赂违法,在住处履行或许有碍侦办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同意的。
前者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本身条件短缺,没有固定的住处,使得客观上不能履行监督寓居,指定居所监督寓居就成为一种弥补方法;后者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固定住处,客观上能够履行监督寓居,可是,涉及到三种性质严峻的案子,在住处履行监督寓居有碍侦办,指定居所监督寓居就成为顺利展开侦办活动的必要方法。
正是存在归属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客观原因与侧重于寻求侦办活动功率的片面意图之底子差异,对后者设定了愈加严厉的适用程序,即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同意,避免以有利于展开侦办活动为名乱用指定居所监督寓居。
适用监督寓居的条件
契合拘捕条件,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监督寓居:
(一)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日子不能自理的人的仅有扶养人;
(四)由于案子的特别状况或许处理案子的需求,采纳监督寓居办法更为适合的;
(五)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纳监督寓居办法的。
对契合取保候审条件,但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能够监督寓居。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假如要适用指定监督寓居的,需求满意特定的条件,而且需求经有关机关同意,指定监督寓居期满今后,需求及时改变强制办法。假如你有其他问题,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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