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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09:55
假如债款人为了躲避债款,成心不建议自己的债款,乃至抛弃自己的债款,给债款人利益带来危害的,债款人能够提起代位权诉讼,那么债款人代位权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的小编来为我们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债款人代位权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代位权仅限于以诉讼的方法行使;
2、债款人为原告、次债款人为被告,债款人能够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明;
3、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统辖法院;
4、债款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款人承当而非债款人,其他必要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由债款人承当;
5、因裁定条款的相对性,即便债款人、次债款人世的合同约好了裁定协议,不阻碍债款人以诉讼的方法行使代位权;
6、代位权诉讼所触及的主债款和次债款应均不超越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均发作诉讼时效中止的效能。
二、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款人能否向债款人清偿债款
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如答应次债款人私行向债款人再予实行,将导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款人无法优先受偿,无疑会使其利益遭到危害,亦将使代位权准则丢失安身之本。
如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款人实行债款的,其应奉告法院或债款人,法院亦可经过提存等方法保全该债款。在没有征得法院或债款人赞同其实行前,次债款人对此应负有忍耐职责。
如其私行向债款人实行债款,对由此而给债款人形成丢失的,应承当补偿职责。
以上便是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债款人代位权诉讼的一些相关关键,期望能给我们带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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