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再婚去世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06:502002年,白某与王某挂号成婚。婚后,王某生下一女孩儿,起名小月。2008年,白某和王某因爱情不好,经调停离婚,两边约好小月由王某抚育。同年,王某与吴某挂号成婚,小月与他们一同日子。
2015年,王某因病逝世,小月与继父吴某共同日子。11月份,小月的生父白某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改动小月的抚育权。白某以为小月的生母已逝世,小月理应与亲生父亲共同日子。而吴某则以为小月自小在其家中长大,现已习惯了现在的日子,忽然改动环境,不利于小月的生长,故回绝改动抚育权。经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调停后,两边自愿达成协议,小月最终归生父白某抚育。
【法官说法】
继爸爸妈妈对继子女的抚育权能够免除
科尔沁左翼中旗庭长: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抚育权是爸爸妈妈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力,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议是否与子女共同日子。而继爸爸妈妈和继子女之间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力和责任是能够免除的。生爸爸妈妈和继母父都要求抚育该子女的,抚育权应归生爸爸妈妈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