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损坏他人房屋 索要赔偿告上法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7:016月20日,浚县法院对一原因自己盖房形成别人房子根底损坏的补偿案子做出了一审判定,判令被告鹤壁市黎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补偿原告王玉振经济损失97087.37元。
原告王玉振具有坐落浚县乡镇黎阳路中段路北四层房产一座,该房始建于1998年,1999年5月份竣工,2000年4月份交工检验时,发现该房的西山墙墙体裂缝,地基不均匀沉降。原告便要求施工单位查找原因,经勘测认为是与原告相邻的鹤壁市黎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施工高楼所形成的。原告随向浚县城建局要求处理事端。经浚县城建局安排两边洽谈,被告否定损害现实,两边未形成一致意见。浚县城建局便托付鹤壁市建造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部对原告高楼墙体裂缝事端原因进行了判定,判定组织作出(2000)鹤壁建咨字第08号判定陈述。剖析其原由于,被告鹤壁市黎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楼根底深于原告王玉振的高楼根底,且在施工时又紧靠原告高楼施工,施工后对原告高楼根底持力层没有采纳相应的保护措施,导致根底持力层不密实,形成原告高楼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开裂。另两楼中心回填土,被告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内含修建废物较多,不密实,排水不畅,下雨后很多雨水浸入地基根底持力层,减少了地基的承载力,也加重了原告地基的不均匀下降。
原因现已查明,但两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告王玉振于2004年元份诉至法院,诉讼期间,法院依据原告的请求,托付鹤壁永安修建工程质量司法判定所及鹤壁正明修建工程造价司法判定所对原告高楼发作墙体裂缝的原因及加固处理工程造价进行了司法判定。判定结论为,被告经营楼地基根底施工形成原告高楼地基根底不均匀沉降,导致墙体裂缝,结构柱开裂,需进行加固处理,处理费用总造价为54087.37元。
法院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定被告鹤壁市黎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补偿原告王玉振维修费54087.37元,延期租借房子经济损失30000元,并承当判定费13000元,合计97087.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