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社保多收重收费的退款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13:41一、适用范围
因征收部分或信息系统原因形成多收、重收社保费的,由缴费单位(人) 于发现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处理退款手续。(以下缴费单位(人)称为请求人)
二、所需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
请求人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填写《惠州市社保费退款批阅表》一式四联,一起提交下列相关材料(除全额退费不交还缴费凭据原件,其他原件经核对后交还请求人):
(一)需求处理退费的有关缴款凭据(税票)原件和复印件,重复扣费的需同时提交重复扣费的凭据。
(二)原扣费帐户的银行帐户印鉴卡原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为银行存折)和复印件。
(三)承认由税务机关打印的《社保费退款事务材料更正阐明表》无误后,签名。
(四) 税务机关及社保机关要求供给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处理流程
1、请求人备齐上述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处理;
2、对材料齐全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先进行受理挂号,并在25个工作日内处理结束。
四、处理须知
1、事务受理时刻:每月1号至月末;
2、因社保费退款事务触及社保基金安全问题,批阅环节多,程序严厉,为尽可能加速处理功率,缴费单位(人)应按规则供给精确、完好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