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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03:38
修建工程发包与承揽的招标招标活动应当遵从的基本准则的规则:
1.招标招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品生意或修建工程发包与承揽时一般选用的竞赛交易办法。所谓修建工程发包与承揽的招标招标活动,是指修建工程的发包方(招标方)选用恰当的办法,发布拟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如工程的内容和首要技能条件、对承揽方的资质要求等,但不标明工程的造价),表明将挑选契合条件的承揽商与之签定修建工程承揽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承揽商(招标方)向招标方提出自己的工程报价和其他承揽条件,参加招标竞赛;经招标方对各招标者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检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定工程承揽合同的活动。
选用招标招标的办法进行修建工程的发包与承揽,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赛机制引入了修建工程的发包与承揽活动之中,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经过行政手法向修建企业分配建造使命,或许与选用“一对一”商洽的办法进行修建工程的发包与承揽比较,具有显着的优越性,首要表现在:(l)招标方经过对各招标竞赛者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归纳比较,从中挑选报价低、技能力量强、质量保障体系牢靠、具有良好信誉的承揽商作为中标者,与之签定承揽合同,这显着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造工期、下降工程造价、进步出资效益;(2)招标招标活动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揭露进行,有利于堵住修建工程发包与承揽活动中受贿受贿等糜烂和不合理竞赛行为的“黑洞”。正因为招标招标具有显着的优越性,契合市场竞赛的要求,也就成为我国在修建工程发包与承揽活动中应当大力推广选用的首要办法,尤其是关于运用国有资金建造的工程项目,除了因工程自身的某些特殊性不适于选用招标发包办法的能够直接发包之外,都应当依法实施招标发包。
2.揭露、公平和相等竞赛的准则,是修建工程发包与承揽的招标招标活动应当遵从的基本准则。所谓“揭露”,是指进行招标招标活动的有关信息要揭露,招标方应经过在新闻媒体上刊发广告或许其他恰当的方式,发布修建工程招标的信息,并在揭露供给的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工程的首要技能要求及对招标人的资历要求等内容,使一切契合条件的承揽商都能有时机参加招标竞赛。一起,招标招标活动的程序要揭露,包含收取招标文件的时刻、地址,招标的截止日期,开标的时刻、地址以及评标与定标的规范、办法等,都应当揭露通明,以便各方面监督,不允许进行“黑箱操作”。所谓“公平”,是指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要严厉依照揭露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就事,严厉按即定的评标规范评标和定标,公平对待每一招标者,不得另眼相看,亲亲疏疏。所谓“相等竞赛”,是指除了招标方要严厉依照上述揭露、公平的准则就事外,招标方也要以合理手法展开竞赛,不得有向招标方及其工作人员受贿、供给回扣等不合理竞赛行为,以确保竞赛的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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