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则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09:18
不只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有级别统辖,行政诉讼作为三大诉讼类型之一,当然也有相应的级别统辖规则。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子,但受理案子的规模不同。下面,咱们就来看看行政诉讼级别统辖的规则是怎么样的。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相关界说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安排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用办法。
特有准则
1、挑选复议准则
2、检查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准则
3、详细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中止履行准则
4、不适用调停准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准则
6、司法改变权有限准则
行政诉讼统辖遵从的基本准则
1.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与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子的审理、判定和履行。
3.有利于保证行政诉讼的公平、精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管。
级别统辖的内容
级别统辖是指依照法院的安排体系来区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子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子,但受理案子的规模不同。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统辖作了清晰详细的规则。
1.基层人民法院统辖第一审行政案子。
2.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子。
3.高级人民法院统辖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第一审行政案子。
4.最高人民法院统辖我国规模内严重、杂乱的第一审行政案子。
尽管三者的级别统辖都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可是行政诉讼由于其被告的特殊性,其级别统辖也与前面两种诉讼有着较大的差异。看完以上内容,信任您对行政诉讼的相关界说和特有准则,以及行政诉讼统辖遵从的基本准则和级别统辖的内容有了开始的了解。但如果您的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界说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安排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用办法。
特有准则
1、挑选复议准则
2、检查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准则
3、详细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中止履行准则
4、不适用调停准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准则
6、司法改变权有限准则
行政诉讼统辖遵从的基本准则
1.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与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子的审理、判定和履行。
3.有利于保证行政诉讼的公平、精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管。
级别统辖的内容
级别统辖是指依照法院的安排体系来区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子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子,但受理案子的规模不同。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统辖作了清晰详细的规则。
1.基层人民法院统辖第一审行政案子。
2.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子。
3.高级人民法院统辖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第一审行政案子。
4.最高人民法院统辖我国规模内严重、杂乱的第一审行政案子。
尽管三者的级别统辖都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可是行政诉讼由于其被告的特殊性,其级别统辖也与前面两种诉讼有着较大的差异。看完以上内容,信任您对行政诉讼的相关界说和特有准则,以及行政诉讼统辖遵从的基本准则和级别统辖的内容有了开始的了解。但如果您的状况比较杂乱,听讼网也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