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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10:35

一、根本规则
房地产业的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交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许出售不动产并收讫经营收入金钱或许获得讨取经营收入金钱凭证的当天。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获得讨取经营收入金钱凭证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认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定书面合同或许书面合同未确认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结的当天。
经营税扣缴责任发作时间为交税人经营税交税责任发作的当天。
二、特别规则
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则:
1、交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许出售不动产,采纳预收款方法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交税人供给建筑业或许租赁业劳务,采纳预收款方法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交税人发作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许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许个人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搬运的当天。
4、交税人发作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出售自建建筑物的交税责任发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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