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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4:09
一、行政复议受理规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或许其他安排能够按照本法请求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许撤消执照、行政等行政处罚决议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约束人身自由或许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改变、间断、吊销的决议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承认、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或许使用权的决议不服的; 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以为行政机关改变或许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以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资产、分摊费用或许违法要求实行其他责任的; 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行政机关批阅、挂号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力、产业权力、受教育权力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实行的; 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金或许最低日子保证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以为行政机关的其他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可是法律规则的少于六十日的在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则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可是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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