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7 22:32
不少人的婚姻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而损坏,在离婚之后许多人也觉得第三者的职责很大,所以就会向对方要求危害补偿,以经济的方法补偿自己的丢失,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哪些状况下可恳求离婚危害补偿?跟着听讼网小编一起来谈论下。
可恳求离婚危害补偿是哪些状况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1)重婚的;
(2)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3)施行家庭暴力的;
(4)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恳求离婚危害补偿满意以下要件:
(1)侵权行为的发作。夫妻一方施行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上述四种侵权行为之一。
(2)行为人存有差错。行为人只需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景象之一的,不管行为人是成心的或者是差错的,即应当确定行为人有差错。作为离婚危害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差错。无差错方的差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四种景象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差错。
(3)违法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危害现实是构成危害补偿职责的要件之一。该违法行为给无差错方造成了产业和人身、精力上的危害现实。没有物质、人身或精力危害,也就失去了补偿的条件。产业危害是指产业利益的丢失。产业丢失可分为直接丢失和直接丢失。精力危害是指公民人格权的侵略而在人的精力上发生的危害结果。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该违法行为与感情决裂具有因果关系,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决裂的主要原因。假如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危害补偿问题。
离婚能够向小三索偿吗
离婚能够向小三索偿吗?答案是否定的。
离婚危害补偿的恳求只能向自己的爱人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别人提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承当危害补偿职责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则,即“承当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职责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差错方的爱人。”该条所指的爱人中有差错的一方,与无差错一方互为爱人。对有的当事人在恳求时要求爱人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补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撑。
契合离婚危害补偿恳求的能够了解下相关的规范,然后请律师协助自己处理相关恳求,让自己能取得该有的补偿。恳求离婚危害补偿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不知道怎么办的人能够来听讼网找个律师,以便问题的更好处理,以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恳求离婚危害补偿是哪些状况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1)重婚的;
(2)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3)施行家庭暴力的;
(4)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恳求离婚危害补偿满意以下要件:
(1)侵权行为的发作。夫妻一方施行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上述四种侵权行为之一。
(2)行为人存有差错。行为人只需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景象之一的,不管行为人是成心的或者是差错的,即应当确定行为人有差错。作为离婚危害补偿职责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差错。无差错方的差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四种景象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差错。
(3)违法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危害现实是构成危害补偿职责的要件之一。该违法行为给无差错方造成了产业和人身、精力上的危害现实。没有物质、人身或精力危害,也就失去了补偿的条件。产业危害是指产业利益的丢失。产业丢失可分为直接丢失和直接丢失。精力危害是指公民人格权的侵略而在人的精力上发生的危害结果。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该违法行为与感情决裂具有因果关系,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决裂的主要原因。假如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危害补偿问题。
离婚能够向小三索偿吗
离婚能够向小三索偿吗?答案是否定的。
离婚危害补偿的恳求只能向自己的爱人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别人提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承当危害补偿职责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则,即“承当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职责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差错方的爱人。”该条所指的爱人中有差错的一方,与无差错一方互为爱人。对有的当事人在恳求时要求爱人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补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撑。
契合离婚危害补偿恳求的能够了解下相关的规范,然后请律师协助自己处理相关恳求,让自己能取得该有的补偿。恳求离婚危害补偿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不知道怎么办的人能够来听讼网找个律师,以便问题的更好处理,以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