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定义和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4:45
在许多的刑事案子中,当事人都需求有人来为自己做刑事辩解,削减必定的处分。可是许多人关于刑事辩解的的界说和品种都不了解,很难做出必定的协助。因而,了解清楚刑事辩解的界说和品种是非常有必要的事。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刑事辩解的界说
辩解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解人为辩驳控诉,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依据和理由,阐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革除处分的诉讼活动。辩解依据法定的辩解权而发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敌对的——种根本的诉讼功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解,只有当被告人被指控之后,被告人及其辩解人才干进行辩解。
我国宪法和法令规则,被告人有权取得辩解,人民法院有义务确保被告人取得辩解。被告人从开端参加起,就有权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资料和定见,辩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进行辩解‘被告人除了能够自行进行辩解外,还能够托付律师和其他辩解人为自己辩解。在法令有明确规则的案子中,假如被告人没有托付辩解人,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解人,并应当仔细听取和研讨被告人及其辩解人在依法辩解时所提出的资料和定见。
刑事辩解作为司法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前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原则扎根于“尊重人的庄严”这一思维,着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令规则的程序判定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解权及其他诉讼权力,能够托付律师或其他辩解人参加刑事诉讼程序,经过充分行使辩解权,与追诉机关进行相等对立,以保护其合法权益。该原则关于完好诉讼结构形状的构成,关于案子现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完成,诉讼功率的进步都起到了必定的积极效果。
刑事辩解的品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刑事辩解能够分为:
1、自行辩解,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解;
2、托付辩解,即犯罪嫌疑人托付律师或许近亲属等进行的辩解;
3、指定辩解,即对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许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许约束行为能力人,没有托付辩解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解人。
依照辩解方向能够分为:无罪辩解、罪轻辩解、指控罪名不成立辩解。
辩解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辩解人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据现实和法令。“依据现实”,便是要脚踏实地地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刑事责任的资料和定见,有必要以现实为依据,而不是猜测、估测,更不是闭门造车。“依据法令”,便是在现实依据的基础上,以法令作为辩解的原则和依据,无论是无罪、有罪、罪轻、罪重,都要以法令规则为依据。“依据现实和法令”,是辩解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解、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原则。但假如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或许减轻处分而招摇撞骗、违反法令,则不能认为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是合理履行责任。
(二)辩解人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责任的资料和定见。这是辩解人应当进行的首要作业,也是辩解人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专一正确的途径。“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责任的资料和定见”,便是说辩解人依照法令规则的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向被害人或许其他证人进行调查并搜集有关依据资料时,要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基础上,留意了解和搜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施行犯罪行为、或许虽有犯罪行为但一起具有能够从轻、减轻、革除处分情节的各种依据,比方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有没有、体现,在中是否起非必须效果,等等,并向司法机关提出有关依据和辩解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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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解的界说
辩解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解人为辩驳控诉,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依据和理由,阐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革除处分的诉讼活动。辩解依据法定的辩解权而发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敌对的——种根本的诉讼功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解,只有当被告人被指控之后,被告人及其辩解人才干进行辩解。
我国宪法和法令规则,被告人有权取得辩解,人民法院有义务确保被告人取得辩解。被告人从开端参加起,就有权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资料和定见,辩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进行辩解‘被告人除了能够自行进行辩解外,还能够托付律师和其他辩解人为自己辩解。在法令有明确规则的案子中,假如被告人没有托付辩解人,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解人,并应当仔细听取和研讨被告人及其辩解人在依法辩解时所提出的资料和定见。
刑事辩解作为司法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前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原则扎根于“尊重人的庄严”这一思维,着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令规则的程序判定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解权及其他诉讼权力,能够托付律师或其他辩解人参加刑事诉讼程序,经过充分行使辩解权,与追诉机关进行相等对立,以保护其合法权益。该原则关于完好诉讼结构形状的构成,关于案子现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完成,诉讼功率的进步都起到了必定的积极效果。
刑事辩解的品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刑事辩解能够分为:
1、自行辩解,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解;
2、托付辩解,即犯罪嫌疑人托付律师或许近亲属等进行的辩解;
3、指定辩解,即对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许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许约束行为能力人,没有托付辩解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解人。
依照辩解方向能够分为:无罪辩解、罪轻辩解、指控罪名不成立辩解。
辩解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辩解人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据现实和法令。“依据现实”,便是要脚踏实地地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刑事责任的资料和定见,有必要以现实为依据,而不是猜测、估测,更不是闭门造车。“依据法令”,便是在现实依据的基础上,以法令作为辩解的原则和依据,无论是无罪、有罪、罪轻、罪重,都要以法令规则为依据。“依据现实和法令”,是辩解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解、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原则。但假如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或许减轻处分而招摇撞骗、违反法令,则不能认为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是合理履行责任。
(二)辩解人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责任的资料和定见。这是辩解人应当进行的首要作业,也是辩解人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专一正确的途径。“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责任的资料和定见”,便是说辩解人依照法令规则的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向被害人或许其他证人进行调查并搜集有关依据资料时,要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基础上,留意了解和搜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施行犯罪行为、或许虽有犯罪行为但一起具有能够从轻、减轻、革除处分情节的各种依据,比方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有没有、体现,在中是否起非必须效果,等等,并向司法机关提出有关依据和辩解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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