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件与死刑辩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06:26
毒品违法案子,是死刑案子中所占份额较高的案子类型之一,适当一部分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违法案子,都是死刑案子,因而研讨毒品违法案子的死刑辩解问题十分具有现实意义,实践上,怎么有用进行死刑辩解也是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违法案子的辩解难点之一。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则:“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一)私运、贩卖、运送、制作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许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许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装备保护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的;(四)以暴力抵抗查看、拘留、拘捕,情节严峻的;(五)参加有组织的世界贩毒活动的。”
司法实践中,由于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被判处死刑的状况较为常见,原因之一是审理毒品违法案子把握的死刑数量规范比较低。所以,关于已达到实践把握的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规范的毒品案子怎么有用辩解,是难点,也是要点。
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过极端严峻的违法分子。关于应当判处死刑的违法分子,假如不是有必要当即履行的,能够判处死刑一起宣告延期二年履行。所以,关于已达到实践把握的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规范的毒品案子的死刑辩解,应该紧紧围绕被告人是否归于罪过极端严峻来进行。
在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罪中,毒品数量涉及到行为对社会损害程度的深浅,因而毒品数量与毒品违法案子量刑的联系,是一个有必要评论的问题。
依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违法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的规则,毒品数量是毒品违法案子量刑的重要情节,但不是仅有情节。对被告人量刑时,特别是在考虑是否适用死刑时,应当归纳考虑毒品数量、违法情节、损害结果、被告人的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局势等各种因素,做到区别对待。量刑既不能只片面考虑毒品数量,不考虑违法的其他情节,也不能只片面考虑其他情节,而忽视毒品数量。
综上所述,归纳个案的具体状况,具体剖析被告人是否归于罪过极端严峻是毒品违法案子死刑辩解的要害,找出被告人并非归于罪过极端严峻,有值得宽宥的理由是有用进行死刑辩解的底子思路。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毒品死刑案子的典型事例的规范,剖析影响量刑的依据是否存在疑点,侦办进程是否存在特定手法,比方特请介入,也是毒品违法案子进行死刑辩解应该重视的当地,限于篇幅,本文不再就这些问题打开讨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则:“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一)私运、贩卖、运送、制作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许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许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装备保护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的;(四)以暴力抵抗查看、拘留、拘捕,情节严峻的;(五)参加有组织的世界贩毒活动的。”
司法实践中,由于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被判处死刑的状况较为常见,原因之一是审理毒品违法案子把握的死刑数量规范比较低。所以,关于已达到实践把握的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规范的毒品案子怎么有用辩解,是难点,也是要点。
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过极端严峻的违法分子。关于应当判处死刑的违法分子,假如不是有必要当即履行的,能够判处死刑一起宣告延期二年履行。所以,关于已达到实践把握的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规范的毒品案子的死刑辩解,应该紧紧围绕被告人是否归于罪过极端严峻来进行。
在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罪中,毒品数量涉及到行为对社会损害程度的深浅,因而毒品数量与毒品违法案子量刑的联系,是一个有必要评论的问题。
依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违法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的规则,毒品数量是毒品违法案子量刑的重要情节,但不是仅有情节。对被告人量刑时,特别是在考虑是否适用死刑时,应当归纳考虑毒品数量、违法情节、损害结果、被告人的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局势等各种因素,做到区别对待。量刑既不能只片面考虑毒品数量,不考虑违法的其他情节,也不能只片面考虑其他情节,而忽视毒品数量。
综上所述,归纳个案的具体状况,具体剖析被告人是否归于罪过极端严峻是毒品违法案子死刑辩解的要害,找出被告人并非归于罪过极端严峻,有值得宽宥的理由是有用进行死刑辩解的底子思路。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毒品死刑案子的典型事例的规范,剖析影响量刑的依据是否存在疑点,侦办进程是否存在特定手法,比方特请介入,也是毒品违法案子进行死刑辩解应该重视的当地,限于篇幅,本文不再就这些问题打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