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合同关系能不能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7:07[案情]
2002年9月20日,张某与某稳妥公司签定一份《人身稳妥个人署理合同》。合同约好,稳妥公司授权张某署理出售人身稳妥产品,稳妥公司向张某付出补贴及据实结算署理手续费,一起为张某供给意外损伤险、意外损伤门诊医疗险等,除此之外,张某不再享用稳妥公司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合同每年或每两年一签,合同期限接连至2005年12月31日止。
2006年1月1日,张某与该稳妥公司又签定了一份《劳作合同书》,合同期限至2006年12月31日止。稳妥公司以钱银方法按月付出张某劳作酬劳,两边按国家规则交纳各项社会稳妥费用等,经济补偿金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履行。合同签定后,张某担任了该稳妥公司某部副经理并主持作业。
2006年末,稳妥公司以张某违背单位规章准则为由单独免除合同,张某脱离稳妥公司后要求从2002年起按5年核算经济补偿金,稳妥公司则建议从2006年起按1年核算经济补偿金,两边为此发作争议。张某为此请求裁定,劳作部分判决稳妥公司给付5年(按5个月核算)的经济补偿金。稳妥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不合]
对本案怎么处理有两种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两边之间自2002年起签定的署理合同是名为署理合同联系实为现实劳作联系,故经济补偿金应按5年核算。
第二种定见以为,稳妥署理合同联系不能简略视为现实劳作联系,对张某应按1年给予经济补偿金。
[分析]
笔者以为,本案稳妥署理人与稳妥公司之间的法令联系为署理合同联系而非现实劳作联系。
根据我国劳作法规则,劳作合同是指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的协议。现实劳作联系,是指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虽然未签定劳作合同,但在完结劳作过程中根据劳作法令标准而构成的现实上的劳作权力和责任联系。稳妥署理准则是民事署理准则的一种,是指稳妥署理人根据稳妥委托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以稳妥人的名义,署理稳妥责任,并向稳妥人收取酬劳的民事法令行为,署理行为所发作的法令结果直接由稳妥人承当。稳妥署理合同是稳妥署理人和稳妥人之间为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联系而签定的合同。
劳作联系与稳妥署理联系在法令特征上存在以下差异:
一、从主体上看,劳作法令联系中的劳作者首要是以员工身份从事劳作,除特别部分和特别岗位外,一般不作资质约束,劳作者归于单位编制内员工。稳妥署理人是以署理人的身份从事事务活动,应当具有法令规则的条件,通过查核和政府主管部分的同意,方能获得署理资历,不归于稳妥公司员工编制之列。
二、从根据的法令上看,劳作合同是根据劳作法和其他有关劳作法规而签定的,权力责任集中于劳作的付出(获取)和薪酬、福利待遇的获得(开销);在违约责任方面,规则的是获得(免除)劳作的权力或补偿相关对应的丢失;在合同争议处理上,清晰规则需到本企业主管部分或当地劳作裁定组织请求裁定,不服裁定可到法院申述。稳妥署理合同是根据稳妥法和《稳妥署理人办理暂行规则》签定的,在违约责任方面,规则的也仅仅一方给予另一方构成经济丢失时,应为对方承当经济丢失责任;发作争议时,两边应洽谈处理,若洽谈不成时,可直接到当地法院提申述讼。
三、从获得酬劳的方法上看,在劳作合同中,劳作者只需求按规则参与用人单位的劳作,完结了规则的作业量,而不管单位的运营效果怎么,劳作者都应享用规则的劳作酬劳和福利待遇。稳妥署理人的劳作酬劳是按所收取保费的必定份额提取手续费(佣钱),收入的凹凸彻底取决于自己完结的保费数额,即便署理人的事务下滑,稳妥公司也无权下降署理手续费的付出标准。
四、从办理方法上看,在劳作法令联系中,同一单位虽然每个劳作者的责任或许不同,但其作业时间、规章准则、劳作纪律等都是相同的,作业中需求互相配合、协作,其办理是有章可寻的。稳妥署理人拓宽事务实施单兵作战的方法,署理人可自在把握作业时间,稳妥公司仅有可以把握和查核的便是其作业成绩,即收取保费的数额。虽然各家稳妥公司着重加强对稳妥署理人的办理,例如实施早会制、夕会制,强化事务培训,实施团队编制等等,但现在还没有构成一套完好、标准的办理模式。
本案中,自2002年至2005年12月31日这段期间,两边签定的是稳妥署理合同,构成稳妥署理联系,张某的身份是稳妥署理人,其酬劳按合同提取必定份额佣钱,其作业时间、作业量多少彻底由自己把握,至于稳妥公司发放的薪酬存折及荣誉证书等均是为了便于开展作业及鼓舞署理人作业积极性,并不能阐明两边构成现实劳作联系。而自2006年签定劳作合同起,两边构成劳作联系,张某是稳妥公司的员工,有必要恪守公司作业时间、规章准则、劳作纪律规则,其薪酬与其岗位配套,并享用员工医疗稳妥和社会稳妥。稳妥公司免除劳作合同,对张某的经济补偿金只能自2006年原因劳作合同未满1年按1年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