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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01:11

团体安排既能够请求注册团体商标,也能够请求注册一般商标,但两者有以下的差异:
(1)团体商标与一般商标均标明产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团体商标标明产品或服务来自某安排;一般商标则标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团体商标只能由某一安排请求注册;一般商标则能够由某一安排或某一个体经营者请求注册。
(3)请求团体商标的,有必要提交运用办理规矩;请求一般商标无此要求。
(4)团体商标不能允许本安排以外的成员运用;一般商标能够答应本安排以外的成员运用。
(5)团体商标允许其成员运用时不用签定答应运用合同;一般商标答应别人运用时有必要签定答应运用合同。
(6)团体商标不能转让;一般商标能够转让别人。
(7)团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一般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能够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确定著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要素:
(一)相关大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运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舆规模;
(四)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的记载;
(五)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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