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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18:29

我国涉外婚姻挂号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挂号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分。
涉外成婚的条件
1、我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成婚,两边有必要契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施一夫一妻制即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令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成婚挂号。
2、当事人两边有必要具有我国法令所规则的成婚的本质要件,即:两边均无爱人;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令规则的制止成婚或暂缓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两边成婚,有必要依照我国法令男女两边共同向我国政府的涉外婚姻挂号处理机关请求处理成婚挂号。在我国以其他方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订立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令所供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别状况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成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把握严重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承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这是保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需求,也是世界各国法令的常规。
涉外婚姻挂号所需证件
1、我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自己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自己户口地点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地点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自己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工作、作业性质、请求与何人成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自己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侨胞所需持有的证件。
(1)自己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的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自己户口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自己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工作、请求与何人成婚的证明。
此外,请求成婚的男女两边,还需提交婚姻处理挂号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两边的相片。
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挂号成婚的,除需求上述第二项所规则的证件外,还需供给本国法令供认他们在他国注册挂号的有关法令条款。
涉外成婚挂号批阅手续
1、请求。
凡证件完全,契合《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处理挂号机关提出请求成婚挂号。
2、检查。
婚姻挂号机关承受当事人的成婚请求后,应进行仔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两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两边是否具有成婚的本质要件;
(3)两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供给本国法令在国外处理成婚挂号有用的条文,以确保我国婚姻挂号的有用性。
3、挂号。
经婚姻处理挂号机关检查,以为当事人契合成婚挂号条件的,准予挂号,并应在一个月内处理挂号手续,发给成婚证。
我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成婚的程序处理挂号。
请求成婚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处理挂号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挂号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自己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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