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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03:51
有限合伙制的意义
在美、英等危险出资比较发达的国家中,有限合伙是危险出资基金最首要的结构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首要包含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大公司和赋有的个人,他们的出资占总出资的99%,但不直接参与运营和办理,对出资承当有限职责;而无限合伙人(又称为一般合伙人)为危险出资家,他们出资仅为总出资的1%,担任基金的实践运作,对出资结果承当无限职责。在项目发生收益后,先偿还出资人的出资,超越根本收益的部分,无限合伙人可以分得20~30%。
出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不直接参与基金的运营运作,而且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基金的亏本及债款承当职责。而作为一般合伙人的危险出资专家,则直接运营办理危险出资基金,并以自己的一切产业对基金的债款承当职责。
有限合伙作为合伙的一种方式,它具有合伙的一般特色,其间最重要的是合伙并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是税法上的交税主体。这便是所谓的税收通明。当有限合伙方式的危险出资基金出资于危险企业并获得盈余时,它无须交纳所得税、利得税或其他税。换言之,有限合伙方式的危险出资基金的每一个出资者在税务上被视为直接出资于危险企业。当危险企业获利并向危险出资基金分配赢利,或许危险出资基金出让所持危险企业的有价证券获得本钱利得之时,即视为出资者自身获得该赢利,出资者应就其获得的相应部分赢利交纳所得税等。可见有限合伙架构的危险出资基金的出资者可以防止重复交税,然后大大降低了基金运作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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