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事故,到底该找谁索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21:54
劳作联系当事人之间因劳作的权力与职责发作不合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作胶葛。其间有的归于既定权力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作法和劳作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作的争议;有的归于要求新的权力而呈现的争议,是因拟定或改变劳作条件而发作的争议。
法令咨询:
A公司欲装置一广告牌,托付B广告公司,B公司又找C(个人)担任,C制造结束进行装置时暂时雇D(个人)协助,D在装置时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其时是B公司叫C去担任制造装置广告牌的,但制造加装置的费用合计700元由A公司直接支交给了C。
请问:
1.该案是否适用一般危害赔偿处理?
2.D应找谁索赔?
{D的医药费,C出了一部分,然后就再也不肯承当其他职责;B公司称其仅仅介绍C去帮A公司干活,也没收任何费用,以为此事与它没有联系,不该承当职责;A公司称其是将该工程交由B公司担任,仅仅由于其时出了意外所以才将工程款700元交给C去医院救人用的,故当事人应找B公司处理,也不肯意承当任何职责)
问题弥补:
前面或许说得不太清楚.弥补一下:C并不是B的公司职工,是个人,归于小包工头之类.别的,现在B否定是其承包了A的工程,称仅仅介绍C去的,并没有从A处收任何费用,也没有支交给C和D任何费用,他仅仅起到了一个中间人的作用,自身与该工程并无相关。那现在怎样来承认他的雇主位置,依据是什么?
听讼网律师回答:
其实你混杂了本案的法令联系,其实本案只要三方当事人,A、B、D,而C仅仅B的职工,他实行的是职务行为,因而他的行为作用直接归归于B。
1.本案应当适用一般危害赔偿
2.D应该找B索赔,而A是没有职责的,由于在A和B之间存在一个承包合同,依据合同法规则,承包人发作危害事端,定作人原则上不担任,除非定作在挑选、指示时有差错。
相关法令知识:
劳作争议的规模,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则。依据我国《劳作争议调停仲裁法》第2条规则,劳作争议的规模是:
(一)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二)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
(三)因开除、解雇和辞去职务、离任发作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五)因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
获取相关协助请咨询邢台劳作胶葛律师
法令咨询:
A公司欲装置一广告牌,托付B广告公司,B公司又找C(个人)担任,C制造结束进行装置时暂时雇D(个人)协助,D在装置时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其时是B公司叫C去担任制造装置广告牌的,但制造加装置的费用合计700元由A公司直接支交给了C。
请问:
1.该案是否适用一般危害赔偿处理?
2.D应找谁索赔?
{D的医药费,C出了一部分,然后就再也不肯承当其他职责;B公司称其仅仅介绍C去帮A公司干活,也没收任何费用,以为此事与它没有联系,不该承当职责;A公司称其是将该工程交由B公司担任,仅仅由于其时出了意外所以才将工程款700元交给C去医院救人用的,故当事人应找B公司处理,也不肯意承当任何职责)
问题弥补:
前面或许说得不太清楚.弥补一下:C并不是B的公司职工,是个人,归于小包工头之类.别的,现在B否定是其承包了A的工程,称仅仅介绍C去的,并没有从A处收任何费用,也没有支交给C和D任何费用,他仅仅起到了一个中间人的作用,自身与该工程并无相关。那现在怎样来承认他的雇主位置,依据是什么?
听讼网律师回答:
其实你混杂了本案的法令联系,其实本案只要三方当事人,A、B、D,而C仅仅B的职工,他实行的是职务行为,因而他的行为作用直接归归于B。
1.本案应当适用一般危害赔偿
2.D应该找B索赔,而A是没有职责的,由于在A和B之间存在一个承包合同,依据合同法规则,承包人发作危害事端,定作人原则上不担任,除非定作在挑选、指示时有差错。
相关法令知识:
劳作争议的规模,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则。依据我国《劳作争议调停仲裁法》第2条规则,劳作争议的规模是:
(一)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二)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
(三)因开除、解雇和辞去职务、离任发作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五)因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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