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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置不到位企业不得破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2:04

企业封闭破产后,企业不能简略地关门走人,要充分利用封闭破产的有用财物,完结员工从原岗位的平稳搬运,确保他们的生活来源。
关于企业破产封闭时员工安顿不到位、社会保证方法不明确、方针履行不标准的企业,一概不得进入破产程序。
一起将创业训练、职业指导和再工作帮助等工作方针引进到封闭破产企业中,对未完结再工作且契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归入赋闲保证规模。
据了解,到2006年11月底,省有71家国有企业现已破产完结,安顿人员13.26万人。往后两年将再完结100多家国有企业的方针性封闭破产安顿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的企业,不少是长时间未能处理的“硬骨头”,安排施行的难度很大,员工安顿,社会保险的接续,都存在很多难题。
省劳作和社会保证厅要求,在企业员工安顿工作中,劳作保证部分和相关单位,要继续严格履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方针规定,国家方针有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履行;国家方针制止的,不得随意开口子;国家方针无明确规定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讨和谐处理,并报省劳作和社会保证厅同意后履行。关于员工安顿计划问题较多,职代会对员工安顿计划通过率低于85%,以及员工安顿和再工作率低的,不得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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