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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11:45

工伤保险费率是多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均匀缴费率准则上要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各统筹区域三类职业的基准费率要别离控制在用人单位员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各统筹区域劳作保证部分要会同财务、卫生、安全监管部分,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准则,依据工伤保险费运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损害程度等状况提出分类职业基准费率的详细规范,报统筹区域人民政府同意后施行。基准费率的详细规范可定时调整。
关于费率起浮
用人单位属一类职业的,按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施费率起浮。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职业的,费率实施起浮。用人单位的初度缴费费率,按职业基准费率确认,以后由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依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运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损害程度等要素,一至三年起浮一次。在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起浮两档:上浮榜首档到本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榜首档到本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职业基准费率的50%。费率起浮的详细办法由各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会同财务、卫生、安全监管部分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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