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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走穴”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02:50
一些医务人员除了医院本职工作外,还会使用休息时间在外当差来获取必定的收益,这被称为“走穴”。有些医务人员在“走穴”的时分酿制了医疗事端,那么,医务人员“走穴”发作医疗事端怎样处理?听讼网小编给出下面定见。
医务人员“走穴”导致医疗事端怎样处理
依据《医疗事端处理法令》第61条规则,“不合法行医,形成患者人身危害的,不归于医疗事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补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呈现此状况不由卫生行政部分处理。假如医务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私自在其他医疗机构从事治疗活动发作医疗事端的,其所属单位不承当责任,而由当事人与延聘单位承当相应的责任。
此刻就要认清是否是兼职行为,一般来说医疗单位之间的会诊,卫生支农、卫生下乡活动,政府安排的医疗队都归于,正常的医疗活动,而非兼职行为。假如在非责任规模和责任岗位,如业余或许退休人员,无偿为人民群众进行治疗护理活动,或于紧迫状况下抢救危重患者而发作失误形成不良后果的,一般不该追究责任。
发作医疗事端病员该怎样处理
1、一旦发作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族有权在发作事端或工作不良后果发作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端或许工作的判定。
2、病员逝世的,其家族应当在病员逝世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端或许工作的判定。其间尸检的请求,则应当在病员逝世后48小时内提出,由地点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分进行。
3、医疗纠纷的两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端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判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端技术判定委员会请求判定。对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端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判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4、两边当事人对判定结论没有贰言的,能够就处理计划进行洽谈;洽谈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请求处理。对该处理决议不服的,两边当事人能够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地点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分请求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对地点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分所作的处理决议或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处理决议或复议决议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医务人员“走穴”导致医疗事端怎样处理?医务人员“走穴”自身就可能是违法的工作,假如构成医疗事端就可能会因而遭到巨大的处分。医务人员“走穴”导致医疗事端不知道怎样处理,想要具体了解的你能够在线与听讼网律师一对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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